超聲篩查指的是胎兒超聲檢查,時間根據孕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。整個孕期中,一般在孕20-24周進行超聲檢查,測量胎兒各個器官發育情況。高分辨率的超聲檢查對發現早期胎兒畸形較有幫助,建議在醫生指導下按時進行檢查。
1、孕20周:要求在孕婦懷孕20周時進行超聲檢查,通常要求在合適的時間段進行檢查,因為胎兒各個器官發育基本成熟,此時檢查可以較清楚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發育情況;
2、孕24周:要求在孕婦懷孕24周時進行超聲檢查,因為孕24周時胎兒的器官基本上已經發育成型,如心臟、腎臟、腦部等,通過超聲檢查可以較清楚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發育情況。如果出現某些器官發育異常,如心臟小的畸形、腎臟小的畸形、腦部畸形等,在孕24周時可以進行檢查;
3、孕28周:要求在孕婦懷孕28周時進行超聲檢查,因為孕28周時胎兒的器官發育基本成型,如大腦、心臟、腎臟、膽囊等,通過超聲檢查可以較清楚地看到上述器官的發育情況,如果出現器官發育異常,也可以及時進行處理;
4、其他時間:如果胎兒出現異常的超聲表現,需根據病情遵醫囑在合適的時間段進行超聲檢查。如輕微的唇裂、腭裂,或者腹腔內的腫瘤樣病變、先天性心臟病等,隨著妊娠月份增加,胎兒的畸形會有所變化,在孕中期時進行超聲檢查可以較清楚地觀察到上述情況。
超聲檢查是產科較常用的檢查手段,可以對胎兒進行全方位的超聲檢查,因此建議孕婦定期遵醫囑進行超聲檢查。